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教师〔2017〕9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77号),在各设区市、职业院校申报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确定79人为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培养人选、45人为名校长培养人选、149人为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开展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是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职业教育领军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