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师德师风承诺书
我是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我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下列职业行为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我郑重承诺在教书育人活动中不出现下列情形: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评论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