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优良教风和学风的形成,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队伍建设,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教学动态采集、问题实时反馈、改进成效追踪等职能。通过常态化课堂观察、日常化学习体验、数字化平台提报,精准传递教学实况,助力学校构建“发现-研讨-解决”教学问题的质量提升闭环。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信息员由学院从在校生班级中择优选派,学校质量评估处聘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和考核。
第四条 组建校院两级信息员队伍。每个行政班设1名信息员,组成院级信息员队伍;从院级信息员中,每个学院每个年级优选1名校级信息员,若学院学生人数比较少,也可以两个年级优选1名校级信息员。
第五条 信息员聘期一年,可续聘。从新生入学的当学期开始选聘,原则上在学年中间不调整信息员人选,如因健康问题、违反校纪校规、学业成绩严重下滑等不适合继续履职的,需要调整,由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并推荐,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给予调整。
第六条 信息员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由质量评估处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对新入选的信息员组织培训,帮助信息员掌握工作流程,学习理解必备的教学管理知识,提高对学校教学管理和工作规范的知晓度。
第七条 信息员工作实行例会制,校级信息员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院级信息员工作例会,主要是问题收集、工作情况交流等;质量评估处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校级信息员工作例会,主要是收集学院整体教学情况、通报学生意见或建议的处理情况等;学校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全体信息员会议,布置学期工作;每学年末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表现优秀的信息员进行表彰。
第三章 聘任条件
第八条 信息员应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聘任:
(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服务意识,乐于奉献;
(二)有良好的学业成绩,关注课堂教学质量,热心参与学校教学管理,责任心强;
(三)具有较强的观察和分析能力,有良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善于团队合作;
(四)能够独立思考并客观真实地汇报情况、反映问题,作风正派,敢说真话。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院级信息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学校任务安排,高质量完成教学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等任务,客观反映教风、学风状况。
(二)主动收集各种教学信息,关注专业课程设置与安排、思政育人元素融入、课堂教学管理、师生教学投入、教学考核与评价、教学环境与条件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三)关心学校及学院的建设发展,积极宣传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典型改革举措、优秀成果成效等。
(四)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信息员会议及相关活动。
第十条 校级信息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院级信息员工作例会,收集学院教学信息,并做好会议纪要。
(二)梳理院级信息员反馈信息,甄别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定期向质量评估处反馈,并主动跟踪问题处理情况。
(三)完成质量评估处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考核奖励
(三)校院两级信息员素质拓展分由质量评估处统一汇总至学生工作处认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评估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