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2019-02
中营汽车学院实验(训)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为积极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院内实验(训)室各类突发事故和对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教职员工、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伤害,根据《高等学校实验(训)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髙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 第28号)、《关于加强学校实验(训)室排污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实验(训)室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存有开展实验教学所用仪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在日常工作中,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保障实验(训)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训)教学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对实验(训)室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训)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中营汽车学院实验教学、实验(训)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陈其生副组长:欧阳春风、吴茶水、赖景湖成员组:黄绍金、罗伟、陈辉、刘东毅、王艳苹、郑培森、郑丽萍、李秀全、林妶婷、林启豪、赖城贤、中营汽车学院全体老师。指责分工: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实验(训)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训)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四、应急措施1、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1)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教职工都应当在第一时间运用正确的方法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院领导报告。首先,切断电源。其次,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用绝缘工具拉掉带电导线。最后,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