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 关于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吉马印刷职业技术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
  又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和教育部《 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漳州教育学院改制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